中国鼓励更多非公有制企业进军武器装备和维修领域
【环球航空报道】9月8日,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联合公布了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称新版许可目录)。新版许可目录分为核武器与军用动力、军用航空器等11大类755项,许可管理范围的大幅缩小,与2005年发布的上一版许可目录相比减少约2/3。这对于推动军工开放,充分的利用优质社会资源,加快吸纳优势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国防科工局军品配套与监管司司长王欣介绍,新版许可目录仅将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国家秘密安全有影响的武器装备,对武器装备战技指标、性能有重要影响的核心配套产品,以及难以依靠市场机制调节的专用配套产品列入许可管理范围。对武器装备作战性能影响不大的一般分系统和配套产品,不再列入许可管理范围。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新版许可目录包括的11大类内容是:A核武器与军用动力、B导弹武器/运载火箭、C军用航空器、D舰船、E兵器装备、F军事电子系统及装备、H武器装备专用机电设施、J空间飞行器、L武器装备专用材料、M武器装备重大工程管理、N武器装备测试与试验。据悉,新版许可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许可专业的名称和层次划分,整合了许可专业的类别,将多个行业都涉及的许可条目列入通用专业领域,取消部分武器装备一般分系统、配套产品的许可,缩减武器装备专用原材料和机电设施的许可。此外,考虑到近年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技术的发展现状和趋势,适当增设了个别许可条目。
对于国际上利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军工的一些经验是否会被中国借鉴,国防科工局军品配套与监管司副司长李多奎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这可能很难进行简单类比,因为各国的管理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比如美国不采取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管理,而采用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分级承包的方式。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采用许可证制度,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与自身需求不同,所以也很难进行类比。
对于阅兵中亮相的装备中有哪些是在新版许可目录之外,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生产?李多奎表示,一些非装甲类的军用车辆比如运输车、牵引车、工程修理车、后勤保障车等不在新版许可目录之内。据介绍,新版目录中取消了军用普通车辆(G类)许可,具有优势的非公有制企业等社会力量都可以参与这类装备的生产。
而如何监管参与军工项目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资质则是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李多奎表示,未来将采取放管结合,放开的部分仅仅是政府部门不再进行行政审批,而将这一权力下放给了总体集成单位,由它对参与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标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据介绍,新版目录及说明已被下发到各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有关民口中央企业集团、军队有关部门及有关军事代表机构,申请单位可以到上述单位查询。近期,国防科工局也会对新版许可目录进行适当处理后在国防科工局网站及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布。▲本报记者 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