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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火灾是如何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

发布时间: 2023-09-03     信息来源: 媒体聚焦

  日前,宁夏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1·0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县政府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这起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做出五点批复。

  一是火灾发生在一户居民家中,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墙壁插座处连接小太阳取暖器等电热器具所使用的移动插座电源线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二是调查报告确定的“事故单位”是起火居民所在的小区即胜利小镇,起火的居民住宅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则表述为“事故发生地”。

  三是调查组对乡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村、物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做调查走访,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统计数据表明,发生在居民家中的火灾,多为电气原因所致。以往各地调查处理的对象往往也限于居民,本案将住宅小区作为事故单位,第一次看到。我觉得这起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于提高基层火灾防范,保护居民人身权财产权具有积极作用,各地要不要效仿?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1·0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你办《关于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1·0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永消安委办发〔202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次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程序合法。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相关单位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四、你单位要在收到本批复7日内,将本批复转送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单位。

  五、你单位要在事故结案后1年内,牵头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关于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1·0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01月07日02时10分,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发生火灾。火灾造成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内物品不同程度损坏,死亡2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深入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二十三条之规定和《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宁消函 (2019)146 号)要求,永宁县人民政府成立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 35 号楼1单元102室“1·07”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正式启动了对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1.07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事故发生地位于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起火场所建筑为砖混结构,地上6层,为单元式多层住宅楼,该建筑南侧为39号楼,北侧为小区3号停车棚,西侧为36、37号住宅楼。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

  事故发生单位: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位于永宁县胜利乡。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于2012年初开始筹建,2013年建成完工,2014年初入住。总建筑面积为208636㎡,总共有住房2263套,营业房113套,住房2094套,营业房60套,车棚4个。胜利小镇一期二层别墅41栋,三层住宅楼8栋楼,居住人口300余人;胜利小镇二期东区28栋楼,居住人口2000余人、西区30栋楼,居住人口2000余人。物业管理为永宁县胜利小镇物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7日凌晨,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从窗户上部有浓烈的黑烟冒出,屋内有张某及其妻子陈某某在南侧卧室睡觉。35号楼1单元202室居民王某被浓烟呛醒后,随即拨打永宁县胜利乡派出所电话报警,永宁县胜利乡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派出所民警在2023年1月7日2时10分拨打119报警电话,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杨和站接到报警后立即到场进行处置。

  2023年1月7日2时10分,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报警人:派出所民警),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发生火灾,现场有烟有火,疑似有人员被困。银川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调派杨和站4车21人到场处置。2时20分,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杨和站到达现场,迅速组织内攻灭火和搜救被困人员。2时23分救出一名男性被困人员,2时25分在南侧卧室发现一名女性被困人员,2名被困人员全部救出,交由120救护车进行抢救,2时28分火灾扑灭。3时4分,永宁县人民医院急救人员宣布2名被困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火灾造成2人死亡,申报直接财产损失统计约为73730元。两名死亡人员为夫妻,男性张某,女性陈某某。

  死者陈某某,女,86岁,汉族,户籍地:宁夏永宁县胜利乡八渠村九组34号,生前腿脚不利,行动不便。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了进一步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询问取证,对事故现场进行反复勘察,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基本查清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南侧卧室西墙北侧墙壁插座处连接小太阳取暖器等电热器具所使用的移动插座电源线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1.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起火房间存在1个小太阳取暖器和2个电热毯等具有电热功能的用电设备。房屋内大功率用电器、取暖设备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存在私拉乱接、串联使用情况,导致部分线路长期处于高负荷状态,成为发生火灾的因素之一。

  2.老人房屋内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发生火灾后火灾负荷大、发烟量大,影响人员疏散逃生。

  事故单位属于永宁县胜利乡派出所监管范围,属地管理属于永宁县胜利乡八渠村。

  该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认定:永宁县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35号楼1单元102室“1·07”火灾为一起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经现场实地核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胜利乡政府、永宁消防救援大队、永宁县胜利乡八渠村、永宁县胜利小镇物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做出详细的调查走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事故调查组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处理如下:

  (一)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乡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形式大于内容,不能有效地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仅停留在了部署安排上。乡镇工作机制不完善,管理人员少,涉及面宽,部分人员工作职责不清,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未能发挥出乡镇的应有作用。消防宣传内容和形式单一,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的内容缺乏针对性,不够全面,对火灾危害性宣传较多,具体防范措施宣传还不够。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建议胜利乡政府消防专干武某在乡政府工作会议上作出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永宁县胜利乡八渠村。村民防火公约的宣贯和履行不到位,针对村民消防宣传内容和形式单一,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的内容缺乏针对性,不够全面,对火灾危害性宣传较多,具体防范措施宣传还不够。建议对永宁县胜利乡八渠村村书记唐某某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永宁县胜利小镇物业服务中心。开展防火巡查工作频次较低,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较弱。针对住户消防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广、宣传措施单一、效果不佳。物业小区微型消防站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不够。建议对永宁县胜利小镇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刘某某进行约谈,督促落实物业管理责任。

  (一)强化消防责任,依法履职到位。要逐步明确属地、部门职责任务,将消防建设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工作规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小区居民委员会应制定防火公约,依托治安巡逻队成立小区消防巡查队,定期对小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摸清居民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潜在风险,落实隐患整改。公安派出所实行小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小区消防业务指导力度,为其出谋划策,督促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部门联动管理,强化群防群治。要以抓消防安全管理为主,把小区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单位等纳入群防体系中统筹考虑,建立规范合理的小区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度。强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消防保卫力量建设,建立义务或志愿消防队伍,开展火灾预防、初期火灾的扑救和联防。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保障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小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摸清小区内居民存在消防安全潜在风险,诸如拾荒独居老人、飞线充电等现象,多方联合清除隐患。村部要成立消防安全巡查组,定期对小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及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和维护,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有病残人员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提高特殊人群自防自救能力。片区民警要督促责任区单位、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职责,组织并且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要突破居民意识盲点,强化教育培训、营造氛围,高频次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从小区消防工作现状出发,完善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居民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行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模式。在消防部门推动和帮扶指导下,充分的发挥乡镇、村部主导作用,落实分片包干责任机制,采取文艺汇演、居家培训、自查自纠、上门服务、免费派送等多种形式拓展本辖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推广消防宣传培训志愿者活动。提高各村部消防主责意识,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细化消防宣传培训任务,积极吸纳小区内离退休人员和消防志愿者担任义务消防宣传员,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媒介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优化村部内部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形成整体合力,推广消防宣传培训志愿者活动,提高村(居)民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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