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中外协作办学名单七种学历不获认证
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协作办学法令》颁布施行以来,教育部初次全面体系发布经赞同的中外协作办学信息。
教育部在网站信息中对怎么选读中外协作办学组织或项目做出六个方面的重要提示:一、重视所就读的中外协作办学组织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批阅,最主要的是要检查办学者是否能供给批阅部分所颁布的赞同其办学的文件。没有上述许可证或赞同书的不是中外协作办学。二、重视实践办学状况,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如,学生入学规范、外国师资装备状况、课程设置状况、办学环境与条件等。别的,要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应向相关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真伪。三、重视校园的招生宣扬与实践办学状况是否共同。要点调查招生宣扬中的办学地址、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协作办学所在地省政府赞同)、招生人数等是否与实践办学状况共同。四、重视招生规范。依规则,施行我国高级学历教育的,须依照同区域同批次方案内选取。施行外国教育学习办理机关学历、学位教育的,其选取规范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学习办理机关在其所属国的选取规范。五、重视招生方案。依规则,颁布我国高级校园学历学位的中外协作办学组织招生有必要归入国家高级校园招生方案。而施行外国教育学习办理机关学历、学位教育的,也应具有由国家教育主管部分核定的招生方案数。六、重视中外协作办学的评价和认证状况。教育部已推广中外协作办学评价和加强协作办学证书颁布的认证注册两项行动,可经过了解这两方面的内容,做出更恰当的就学挑选。
记者还了解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发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规模,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一、参与外语训练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取得的结业证书;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讨阅历证明和博士后研讨证明;三、国(境)外高级院校或其他高级教育组织颁布的预科证明;四、国(境)外非高级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讨阅历的荣誉学位证书;五、未经我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分赞同的办学组织(项目)颁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教育文凭;六、经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法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教育文凭;七、国(境)外各类工作技能或工作资格证书。(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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