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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公斤重要涉密文件卖了20元某军事单位泄密案件警示

发布时间: 2024-07-15     信息来源: 党建动态

  涉密载体是国家秘密的主要存在形式,也是敌对势力和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等各环节的保密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不过在具体工作中,仍有一些机关、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有令不行,导致涉密载体失控的情况时有发生。

  上周,国家安全部发布一则警示案例,军迷张大爷在废品回收站收购了4本军事书籍,回家翻阅却发现封面上标注着“机密”“秘密”字样,于是立即将书送交当地国家安全机关。

  经查,涉密图书的“发源地”,系当地某军事单位。该单位涉密人员郭某、李某,在文件处理过程中,贪图省事,未按照涉密文件销毁流程执行,擅自将待销毁的8套共计200余本涉密资料作为废品出售,导致有关国家秘密失控。

  本应严格管理的涉密文件资料,竟出现在废品回收站,原因无外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涉密人员对国家秘密泄露的危害缺乏深刻认识,保密意识淡漠,麻痹大意;客观上,个人和单位均未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实践中,一些机关、单位和个人或多或少存在类似情况。他们久在密中不识密,和平麻痹思想严重,不学习、不了解、不遵守保密管理规定,或心存侥幸,或疏忽大意,将涉密文件材料带回家中阅读的有之,将涉密文件资料拍照通过社交媒体传播的有之,将涉密载体长期占为己有的有之,不按照规定流程销毁的有之。还有像本案例中出现的,将大量涉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的情况。

  而据国家安全部披露的消息,案中郭某、李某出售的涉密文件资料总重30余公斤,以每公斤0.8元价格卖出,二人获利不过区区20余元,却带来极大的国家安全隐患。

  虽然得益于军迷张大爷的及时举报,相关涉密文件资料未进一步扩散传播,但带来的教训是不容忽视的。事后,相关单位及时堵塞保密管理漏洞,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相应处理。

  新修订保密法除了对涉密载体全过程保密管理作出规定外,还专门强调了绝密级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要求,同时明确涉密载体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机关、单位应在涉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机关、单位应当结合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以及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涉密载体全生命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明确工作重点。该案中的军事单位若建立了涉密文件材料管理台账,并实时追踪、按时进行检查,就很难发生涉密书籍在废品回收站被“抛售”的情况,国家秘密也将得到更规范的保护。

  二是加强保密教育。应加大保密教育力度,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的各项要求,了解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防范能力。

  三是重视监督检查。除了正面指导以外,机关、单位还应定期开展针对涉密文件资料收发、使用、销毁等重要环节的自查自评,及时查找泄密隐患,避免失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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