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承制单位资质办理流程简介 - 智识学堂IT资质专题166
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 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只要满足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门槛,都能申请资格。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核检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管理, 各军兵种(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装备部组织军事代表机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合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核检查工作实施“两报两批”制度:一 是申请单位向全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核检查申请受理点递交资格审核检查申请,各军兵种装备部核实后上报审查计划,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下达;二是各军兵种装备部按照计划组织审查工作,对于审核检查通过的单位,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申请单位向受理点递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材料(含电子档、数据包)后,受理点主要工作程序为:
(一)受理点签收资格申请材料,对申请单位递交的 申请材料来文件审查,核查相关信息,视情向申请单位 明确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受理点对不符合门槛的, 明确不予受理,并回复《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材料 退回通知书》。
(二)受理点经过初步审查,符合受理门槛的,对申请承担军选民用产品或续审的单位,明确受理意见,并反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核检查申请受理意见表》;对初次申请承担军队专用产品的承制单位,向申请单位明确预审查的事项要求。
(三)受理点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单位实施预审查。预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申请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纠正,并向受理点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和情况说明,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申请,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四)受理点对未通过预审查的,留存一套申请材料, 其余退回申请单位,并反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核检查申请 材料退回通知书》。
受审查单位通过现场/文件审查并经整改验证后,审查组组长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查情况。各级主管机关通常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审查材料的审核,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按月批准、注册《名录》。以上内容由智识客户服务平台汇总整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