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军工四证全面介绍(珍藏版)】
从事军工科研生产需先取得“军工四证”。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研制生产,第一步是要拿到军方、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认证 ,我们称其为“军工四证”。
2. “保密资格认定” 由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共同负责;
3.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 由国防科工局负责, 同时需要征求装备发展部意见。
装备发展部按军品任务的差异将“军品承制单位资格”分为“三类”,各类企业的军工资质认证流程各异。
“一类”企业承担武器装备总体、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等任务,认证过程最复杂,需要获得全部“军工四证”;
“二类”公司制作技术简单的军品,在一定条件下,可只与采购方签署保密协议,不需要申领保密资质;
“三类”公司制作“军选民用产品”,除了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外,不需要其他认证。
1、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
2、注:《申请书》需军方用户签署认证推荐并盖章确认,同时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如该申请组织是部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对地方企业申请时,需有相关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书》,其内容有:企业人员、技术、设备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对配套企业,要注明产品与装备的关系(用在啥地方);说明申请认证产品与推荐单位的关系。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为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允许超出20% ;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2、秘密等级建议表;(申请单位可依据情况选择开具地点:军工集团公司或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装备承制资格受理点)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1、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特殊装备承制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和质量保证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资金运营状况,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在近三年内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产品、服务无重大质量上的问题,无虚报成本等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